被繼父刺傷的少女台北港式飲茶羅丹丹。(香港《明報》數據圖片)
  中新網12月19日電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一名裝修工疑因不滿妻子隱瞞19歲“侄女”實為她與前夫所生的女兒,一日遷怒繼女,在其家中以利刃向她割頸刺腹,繼女先自殘後“詐暈”方能脫險襯衫。裝修工潛逃內地兩個月後回港自首,早前承認企圖謀殺罪,18日被判囚10年。法官質疑裝修工因一時衝動犯案的說法,指被告有不滿應直接與妻子對質,而非以殘忍手法傷害繼女作報複。
  案中事主羅丹丹現已康復,但醫生指她當時“幾乎無命”,腹腔的刀傷若再深入數釐米,或會嚴重出血致死。代表被告李和平(31 歲)的大律師早前求情指出,被告無意殺害事主,指被告若想事主死,會把刀“推入”,形容被告是“手不對心”;法官反莊臣問辯方是否指被告行凶時有“計過”(想過)。辯方又指出,被告刺傷事主後拿走其手機,並非阻止她報警,而是因為被告手機沒電,並認為事主仍可用其iPad(蘋果平板計算機)報警,法官亦質疑此說法。
  被告沒有案底,報告顯示他沒有精神問題,心理報告指其悔意流於錶面,但辯方不同意,指被告其實一直知道事主是妻子的女兒,犯案只因在繼女單位見到妻子與另一男子的合照,且找不到妻子才失控傷人。法官質疑這說法,指被告犯案後刻意洗掉屋內血漬,又拉上窗帘,固態硬碟明顯表現冷靜。法官又指被告犯案手法殘忍。
  被告於去年2月7日,在深水埗元州街華興大廈一房間內企圖謀殺雷姓妻子與前夫所生的事主。法官指被告犯案令他與妻子所生的8歲G2000兒子,往後多年不能見到父親,建議被告家人若有需要可向相關組織求助。  (原標題:不滿妻子隱瞞 港男子用利刃對繼女割頸被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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